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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博士质量工程及新一轮学位标准修订工作

  为贯彻落实我校新一轮“985工程”建设关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任务,确立未来十年我校博士培养的精品定位与高端发展目标,全面提升我校博士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学校于11月16日下午在东活五楼报告厅召开博士质量工程启动及新一轮学位标准修订工作大会。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各分学位委员会委员,各学院执行院长、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研究生部全体成员等近200人参加会议。侯建国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张淑林副校长主持。

  会上,侯建国介绍了当前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形势,阐述了我校启动博士质量工程以及进行新一轮学位标准修订的背景与战略意义。他说,自198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国正式建立了自己的学位制度。学位条例颁布三十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从起步到不断壮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年,国家又颁布了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及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速我国由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转变;最近,新一轮的“985工程”建设项目又正式实施,明确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三十年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与总结,对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教育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进行新的定位与审视,并对未来十年的发展目标进行思考。因此,当前启动以精品培养为核心主题的博士质量工程,进行新一轮学位标准修订,对于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下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侯建国强调,学位标准修订要树立国际化的视野,要学习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先进做法,新的学位标准要能体现我校博士培养学术标准的国际水平;要坚持“质量优异、追求卓越”的价值与理念,坚持以学生、导师为本;既要重视博士培养质量的出口把关,又要重视质量的过程控制。学位标准的修订要着力提高博士生的两项能力,一是创造性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一是提高国际化能力。学校今后将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对各学科授予的博士学位质量给予态势评估,评估将与博士招生名额以及学校其他研究生教育资源的分配相联系。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古继宝做了《学位标准修订调研分析》专题报告,包括:学位条例颁布三十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巨大变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创新发展;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现状分析;学位标准修订的思路。

  与会人员就研究生院、校学位办提交的《中国科大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讨论稿)进行了研讨,认为当前启动实施博士质量工程,进行学位标准修订,不仅适时,而且必要。施蕴渝院士、郑永飞院士、伍小平院士、李卫平教授等先后发言,就完善提高我校博士学位标准提出了宝贵意见与建议。

  张淑林副校长作了会议总结发言。她说,国家《学位条例》颁布三十年来,通过几代科大师生的奋斗与努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与进步,已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积淀了浓郁的质量文化。要通过新一轮学位标准修订,进一步营造质量文化氛围,逐步建立包括学校、学院、学科、导师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质量生态体系与质量价值体系,形成以导师为主体的自觉自律的质量意识。张淑林还介绍了本次学位标准修订的前期调研与准备工作,对博士学位标准修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布置。

  为做好本次学位标准修订工作,研究生院、校学位办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准备工作,包括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以及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培养现状进行了调研,同时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与总结,还对我校2010年度博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态势进行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撰写了相应的调研报告,起草了《中国科大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讨论稿)。


研究生院、校学位办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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