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科教融合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课程管理工作,确保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2017级、2018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修读完成相关课程,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及相关负责人对本单位上述年级研究生修读课程情况开展排查。
请重点查看研究生的公共课、基础课、选修课等学位课程修读情况、成绩情况及学分情况,对于尚未修读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需做好提示工作。对于毕(结)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成绩单》,须由教学秘书及相关负责人从研究生信息系统生成打印,成绩单上所有信息须与系统保持一致,学位课程的性质需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研究生修读课程情况排查工作。研究生院也将同步开展审核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551-63607533)。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