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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教融合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科教融合单位:

为落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德创’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提升研究生基础课程及重要前沿课程建设的数量与质量,鼓励科教融合单位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解决好全校研究生课程需求问题,学校面向各科教融合单位设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科教融合课程专项计划”)。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本项目旨在根据学科(类别)建设需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大力支持建设一批科教融合优秀课程。将按照单位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重点建设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研究生基础课程及重要前沿课程。

建设内容包括:

1.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课程建设,推动高职称、高学历的优秀教师或科研人员走上教学第一线,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科教融合教学团队。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科教融合课程教学内容要体现学科(类别)基础及前沿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体现现代教育理念;能够反映本学科(类别)基础理论知识和最新科研成果,吸收先进教学经验,体现新时代国家、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3.教材建设。按照学校要求和统一部署,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开发网络课件。通过一段时期的建设,支持一部分科教融合课程逐步建成由文字教材、电子教材、网络课件、试题库、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构成的立体化教材体系。

4.现代化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根据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实现教学与管理的网络化,相关的教学大纲、参考文献等必要材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入库管理。

5.注重强化实验实践教学。对于有实验、实践教学需求的科教融合课程,要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设计,大力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引导研究生深入参与实验和实践环节,提升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6.注重培育课程特色。通过一段时期的建设,科教融合课程要在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实验实践教学、考核模式等方面形成风格和特色,凸显教学成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为在校本部开设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重要前沿课程。

2.一门课程可由一位或多位教师(科研人员)承担教学工作。承担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条件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研字[2017]8号)执行。

3.每门课程建设项目须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教师或科研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在建项目的负责人。

4.纳入本专项计划建设范围的课程,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科教融合单位独立承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均须为同一科教融合单位的正式在职科研教学人员。

5.申报个人或团队需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申请表》,由各科教融合单位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过程管理

1. 纳入本专项计划建设范围的课程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研字[2017]8号)执行。

2.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建设期间,每门课程应保证每学年开设一次。

3. 为保证科教融合课程建设质量,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4.如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项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研字[2021]38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情况者,终止项目资助。

四、项目经费

每个科教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总结推广等。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配套。

五、申报流程

请各融合学院组织教师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申请书》(附件1),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peiyang@ustc.edu.cn。

联系人:刘海清、汪玮

联系电话:0551-63607533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老图书馆)研究生院333办公室

附件: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申请书.docx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申报汇总表.docx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8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96号
电话:0551-636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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