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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室):

2018-2019年第二学期将于2月24日开学,我校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仍采取“学期电子注册+研究生证注册”的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期电子注册时间(研究生信息平台):2月17日-3月2日 

二、 研究生证注册时间(各院系):2月24日 

三、注册对象:

    我校在学研究生均应办理注册手续,包括:

1、处于基本学习年限期间:2015-2018级全日制博士生;2013-2018级直博生;2016-2018级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 2017-201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处于延长学习年限期间:2011-2014级全日制博士生、2011-2012级直博生、2014-2015级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办过了A或B类培养进度确认手续且延至时间在201906以后(含)。

3、部分以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为主院系(包括018、024、025、034、035、039、040、041、043、168工程管理专业、软件学院、纳米学院)的2014-2015级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含全日制、不含非全日制),已经受5年内申请学位的限制,5年间不需要办理培养进度确认手续,但应在每学期开学时完成学期电子注册。 

    不能注册对象:

    1、2011-2014级全日制博士生、2011-2012级直博生、2014-2015级硕士生(除注册对象第3项外),如未办理培养进度确认手续则不能申请注册,需补办培养进度确认手续后才能申请;

2、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无需注册,办理入学、复学、恢复学籍手续后由研究生院直接予以当前学期注册。

3、同等学力攻博BJ学号的研究生不需要学期电子注册。 

四、注册流程:

    1、学期电子注册由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申请,经导师或班主任确认后完成。班主任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导师可通过导师门户系统或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2、 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内,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请假,填写事由和天数,下载打印《研究生请假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同意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准假后生效。研究生按时返校,导师或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3、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对实属疏漏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

4、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 

五、未能注册:

1、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上或不满足其他注册必要条件,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暂缓注册”,填写事由,下载打印《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2、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且预计短期内不能返校学习或满足注册必要条件,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新生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下载打印《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校生选择“申请休学、保留学籍”、下载打印《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3、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研究生超过注册期限或请假期限两周以上未注册,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

被批准暂缓注册的研究生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两周以上,如仍未满足正常注册条件,或已满足正常注册条件但未申请注册,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 

六、其他:

请各院系加强研究生注册管理工作,认真核实未注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并重视处理,于3月22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教学学籍办

2019年1月17日

 

学期注册手续一览表附后页
 

学期注册手续一览表

对象

序号

事项

方式

开通

时间

判断完成学期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研究生

1

申请学期电子注册或其他选项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老生开学日

新生报到日

前一周

至后一周

2

完善个人信息登记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导师

班主任

3

确认学期电子注册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4

确认请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5

确认销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院系

注册

联系人

6

研究生证盖注册章

由院系组织,时间、地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公布

老生开学日

-

7

学期电子补注册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研究生院

8

办理暂缓注册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暂缓、保留、休学等手续办理时间是开学日前一周至后三周;

 注册、恢复、复学等手续办理时间为批准期结束前

-

9

暂缓注册者办理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暂缓注册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10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1

办理恢复入学资格,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12

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3

办理复学、恢复学籍,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复学、恢复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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