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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调整研究生基本助学金标准,研究生待遇提高

从10月23日上午召开的全校校务工作会议传来消息,我校将从今年9月份起全面调整研究生基本助学金标准,新的调整方案将于近期以校研字【2015】178号文公布。

  新的方案涉及我校在读的国家计划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调整后的研究生基本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学校配套资助两部分组成,本次学校配套资助额度为博士生300元/月、硕士生200元/月,配套后的研究生基本助学金分别为博士生1300元/月,硕士生700元/月。新方案从2015年9月起执行,学校将在11月初给予每位相关研究生补发9、10月份两个月的基本助学金差额。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从下一学期(2016年3月)起,导师设置研究生助研岗位的出资标准调整为200元/月起,如:200、300、400元/月……,不设上限,学校对研究生助研岗位给予定额配套资助。

  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是学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体现了学校对广大在学研究生的关心和关怀。今年以来,万立骏校长多次深入有关职能部门、院系以及在读研究生开展调研,全面了解目前我校研究生培养情况以及研究生生活资助现状。并对如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安心学习、全身心投入科研,多次给予相关职能部门指示,提出指导意见。在校长工作会和党委常委会上,许武书记也明确指出,尽管学校用于人员支出的经费不富裕,也要千方百计增加研究生的基本助学金,要尽力改善在读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新的研究生助学方案对于激励在学研究生勤奋学习、安心从事科研以及吸引优秀生源产生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另外,学校今后还将会进一步多方筹集办学经费,提高在学研究生待遇,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保障在学研究生潜心学业,早日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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