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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召开理事会会议

    1月15日下午,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召开理事会会议。我校是该中心的重要参与单位之一。张淑林副校长、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俞书宏副院长代表我校出席了理事会会议。会议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杨知评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审议并通过了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人员名单,我校张淑林副校长被推选为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执行院长杨金龙教授为协同创新中心理事。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会是创新中心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

  新成立的理事会讨论并通过了《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章程》。章程规定,协同创新中心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主导,由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江苏省纳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共建。

  理事会还就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共享、经费使用、人员聘用、考核奖励机制、部门设置等进行了研讨。一致认为,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实现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校企合作、科教创新、实现共赢的崭新实践,各参与单位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企业、行业、产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各协同单位精诚合作积极性、有利于充分释放各参与部门创新潜力的科学方案,共同把协同创新中心建成纳米行业的学术高地、研发基地、人才产地和转化阵地。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于2013年4月11日通过教育部终审,是我国首批通过认定的14家协同创新中心之一。我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苏州纳米科技学院是代表我校参与“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的主体力量,有多位“杰青”、“长江学者”等高水平学术领军人才加入该创新中心团队。作为该国家级创新中心的重要参与单位之一,我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加强与兄弟单位在纳米材料科学领域与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心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纳米技术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导向型人才培养中心,为苏州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创新资源集聚、学科布局合理、人才优势突出、产业形态高端、载体建设专业、公共平台完善、金融支撑有力、服务体系完备的科教协同创新示范区和国内发展水平最高、国际一流的纳米技术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化高地提供强有力支撑。

研究生院、苏州研究院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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