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11工程”三期第三方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我校于7月7日下午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全面布置“211工程”三期第三方验收准备工作。副校长张淑林,校长助理尹登泽,“211工程”办公室、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通知》指出,“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采取的形式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网络验收、抽查验收和第三方验收,其中第三方验收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中天宏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华盛中天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以非现场验收的方式,对列入《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使用效益等进行评审的有效验收形式,是“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前我校已于3月份全面完成了“211工程”三期校内总结验收工作,校内验收期间,学校就“211工程”三期的建设情况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18个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就本项目的建设任务、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建设效益、标志性成果以及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向专家组进行了全面汇报,并于3月底向国家提交了所有子项目和学校总体建设的总结报告。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第三方验收工作,会上,张淑林副校长传达了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细致,积极配合中介机构认真做好第三方验收的各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要求主动提供“211工程”三期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验收资料,对所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准确无误。尹登泽校长助理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希望各部门集中时间和人员统筹运作,及时做好协调和分工,保证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根据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各校须于7月18日前将“211工程”三期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验收有关资料报相关中介机构。
研究生院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