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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工程博士教育启动工作会议

  1月9日下午,学校在东活五楼报告厅召开工程博士教育启动工作会议。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火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相关学院负责人以及研究生院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古继宝主持,张淑林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张淑林副校长介绍了我国开展专业学位博士教育的历史,特别是我校在推动国家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方面所作出的工作和贡献。她指出,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启动首批试点申报工作后,学校高度重视,凝聚了相关领域的力量,积极组织申报与答辩工作。经过研究生院及各有关学院的共同努力,我校提出的工程博士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培养特色和培养方案获得了全国同行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首批25个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培养单位之一,可在“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院副院长屠兢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博士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与解读。与会人员就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招生对象、入学资格、课程设置、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等方面进行了热烈和深入地探讨,并在多方面达成了共识,即找准定位,明确培养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有特色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积累经验,切实做好开展工程博士教育试点工作,保证工程博士培养质量,维护社会声誉。

  张淑林副校长最后强调,我校工程博士教育要坚持高起点,着力培养工程领域的领军人才,同时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创新工程领军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形成特色和品牌。研究生院要认真梳理会议意见,抓紧修订完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博士教育实施办法》。

  工程博士是国家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专业学位,通过对工程博士的培养,使其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工程博士由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由高等学校授予学位。目前全国批准开展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涉及: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四个领域。

研究生院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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