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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号),决定批准64所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校工程硕士(控制工程)和工商管理硕士2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获批实施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近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已分别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人才发展与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此,教育部于2010年4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 〔2010〕1号),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希望通过支持部分高等学校先行试点,创造具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而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逐步构建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获准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重要突破,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上半年,为做好此次试点申报工作,研究生院及相关院系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提前做好了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把关,群策群力,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了材料申报工作。7月初,由副校长张淑林率团,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梁樑、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王永,以及相关专业学位负责人组成的申报答辩组赴京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答辩会议。我校以强劲的实力、充分的准备和出色的汇报给相关评审组专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按照教研〔2010〕2号文件要求,试点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建立制度保证机制。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切实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制度;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与评价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奖助贷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校内管理体制与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改革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周期为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教育部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附件:






研究生院、校学位办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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