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1.2月20日-3月10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2月5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2月6日-3月31日暂停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3.3月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4.3月1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5.3月13日(含)前,各院系提交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
6.3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7.3月下旬或4月初,召开2021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8.4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5月8日-6月2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3月底,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提交申请材料
3.4月15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4月16日-6月30日暂停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4.5月2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5.5月3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6.6月3日前,各院系提交第二次学位申请材料
7.6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8.6月下旬,召开2021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9.6月底或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月10日-11月2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9月15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9月16日-11月30日暂停博士论文送审
9月30日(含)前,完成硕士论文送审,10月1日-11月30日暂停硕士论文送审
3.10月2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4.10月3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5.11月3日前,各院系提交第三次学位申请材料
6.11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7.11月下旬或12月初,召开2021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会后,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建议各院系和科教融合单位自行开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注:
1.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合理安排时间完成论文送审和答辩,并及时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
2.博士学位申请简明流程供参考。
3.硕士生的论文送审和答辩由各院系组织,参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
4.若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校学位办公室(0551-63606544、63602929)。
校学位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