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院系):
现发布我校2026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提前通知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评审、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一、2026年学位申请分为春季、夏季、秋季三个批次。研究生申请相应批次的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前,必须提前在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和评审表,博士须提前一年,硕士须提前半年。开题报告上传地址为: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1.ustc.edu.cn/)-“培养”-“论文开题管理”栏。
二、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次
1月20日(含)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查重通过后,学位申请者联系院系尽快完成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申请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1月21日-3月10日集中处理已送审论文复审、重新送审以及下一批次论文预评审,暂停新的学位论文正式送审。
3月9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3月13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3月17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回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3月17日之前提出撤回学位申请,并书面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回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回,逾期不再接受因个人原因撤回学位申请。
(二)第二批次
4月10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4月17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查重通过后,学位申请者联系院系尽快完成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4月18日-6月30日集中处理已送审论文复审、重新送审以及下一批次论文预评审,暂停新的学位论文正式送审。
5月2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月29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6月2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回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6月2日之前提出撤回学位申请,并书面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回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回,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回学位申请。
(三)第三批次
7月20日(含)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查重通过后,学位申请者联系院系尽快完成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7月21日-10月30日集中处理已送审论文复审、重新送审以及下一批次论文预评审,暂停新的学位论文正式送审。
9月22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9月28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10月8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回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10月8日之前提出撤回学位申请,并书面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回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回,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回学位申请。
各批次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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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第三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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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位论文提交评审 |
博士:1月20日(周二) |
博士:4月10日(周五) |
博士:7月20日(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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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1月20日(周二) |
硕士:4月17日(周五) |
硕士:7月20日(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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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位论文答辩 |
3月9日(周一) |
5月25日(周一) |
9月22日(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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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位材料提交到院系 |
3月13日(周五) |
5月29日(周五) |
9月28日(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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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3月17日(周二) |
6月2日(周二) |
10月8日(周四) |
三、各院系须根据自定形式开展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考虑到盲审周期(专家遴选+评审通过,一般30-40天)和学位论文查重时间(1-2天),请学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并上传至系统。
四、各院系依托学科点成立学位论文审查小组:1.正式送审前(预评审环节),审查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创新性、规范性、学科符合度等内容,保障送审学位论文的质量;2.分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前,审查学位论文对评审、答辩专家意见的修改反馈情况,尤其对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答辩后超过1年申请学位、评审通过但存在较低分数评审意见(低于80分)等可能存在隐患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重点前置把关,审核结果书面提交分委员会。
五、各院系及时维护更新评审专家库(交叉学科、小/偏学科专家库人数较少的,需尽快充实高水平专家库)并建立评审专家负面清单。
六、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答辩后申请学位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须在自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起2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专业学位硕士须在自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起2年内且自取得学籍5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七、对于学位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时间间隔超过1年的研究生,院系需聘请至少3位专家对其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的相关性进行审核认定(附件6)。研究生将经过专家认定并签字的表格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八、学位论文答辩需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
九、在对应批次毕业申请审核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毕业申请或毕业申请未通过的,当批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600090,63606165 地址:老图书馆252室,253室
附件1: 学位论文预评审表.doc
附件2: 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doc
附件3: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doc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doc
附件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doc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doc
附件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答辩后申请学位的补充规定(试行).pdf
附件6: 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相关性审核表.docx
研究生院(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96号
电话:0551-63601958
Email:yjsy@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