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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申报论证工作会议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为做好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申报工作,学校于6月14日下午召开相关领域申报论证工作会议。工程学院、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同步辐射国家实验室、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张淑林副校长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

  《通知》明确工程博士授权试点申报仅面向“985”高校,申报单位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程领域属于所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范畴,申报单位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相关企业须建立稳定、紧密、高水准的合作关系,申报工程领域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会上,陈华平、杨立中、盛六四、刘发林分别交流介绍了计算机技术、安全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四个领域的初步申报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支撑的重点学科及国家重点实验室情况、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情况、对应的工学领域研究生培养情况、校内外师资队伍情况、联合培养合作企业情况以及工程博士培养思路(培养模式、管理体制、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与学位论文标准、改革和保障措施)。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完善申报方案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与意见。

  张淑林强调了做好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开展工程博士人才培养试点对于推进我校与企业结合、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提升我校专业学位层次,优化我校学位授权体系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相关院系、学科要高度重视,要紧密围绕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大战略需求,认真研讨完善各领域的申报方案,力争获得首批工程博士学位授权试点资格。

  据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是我国在博士层次设置的第5个专业学位种类,旨在培养工程领域的领军人才。根据部署,国务院学位办将于7月中旬组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申报审核答辩,9月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授权单位名单。

研究生院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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