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023年2月19日开学,我校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采取“学期电子注册+研究生证注册”的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期电子注册时间(研究生信息平台):
2月13日- 2月26日
二、研究生证注册时间(地点:各院系):
2月19日
三、注册对象
我校在学研究生均应办理注册手续,包括:
1、处于基本学习年限期间:2019-2022级博士生;2017-2022级直博生;2020-2022级硕士生。
2、处于顺延或延长学习年限期间:2015-2018级博士生、2015-2016级直博生、2018-2019级硕士生。
3、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无须按学期办理培养进度确认,可直接申请每学期电子注册。一卡通如已到期,可在学期电子注册完成后带卡到一卡通中心续卡。
不能注册对象:
1、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无需注册,办理入学、复学、恢复学籍手续后由研究生院直接予以当前学期注册。
2、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予学期电子注册,应办理退学离校手续终止学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截止时间说明
3、同等学力攻博BJ学号研究生、代培生等无需学期电子注册。
四、注册流程
1、学期电子注册由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申请注册”,经导师或班主任“确认”后完成。班主任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导师可通过导师门户系统或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2、 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内,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请假”,填写事由和天数,下载打印《研究生请假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同意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准假”后生效。研究生按时返校,导师或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完成注册。
3、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2月27至3月12日),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对实属疏漏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
4、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3月13日至3月19日),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
五、未能注册
1、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上或不满足其他注册必要条件,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暂缓注册”,填写事由,下载打印《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研究生正常到校或满足其他注册必要条件后,应当在获批暂缓注册期限结束前填写《研究生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予以注册。
2、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且预计短期内不能返校学习或满足注册必要条件,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新生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下载打印《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校生选择“申请休学、保留学籍”、下载打印《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3、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研究生超过注册期限或请假期限两周以上未注册,次月起各种奖助学金停止发放,并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
被批准暂缓注册的研究生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两周以上,如仍未满足正常注册条件,或已满足正常注册条件但未申请注册,次月起各种奖助学金停止发放,并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
六、其他
请各院系加强研究生注册管理工作,认真核实未注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并重视处理,于2023年3月20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1月4日